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申请免试入学。申报人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可申请免试入学。申报人须提供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当地的成人高校专升本。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
4.符合报考专升本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各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申报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本人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并提供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后的《2026年各省市成人高考免试申请(审核)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申报人须经地市级及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2.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单位(部门)证明。
3.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单位(部门)证明。
4.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相应获奖证书。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6.台湾省籍考生,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台湾同胞联谊会联络部出具的证明。
7.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户口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
8.对于“四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等,在本市报名成人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户口本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各区招办确认后,由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集中审核。
9.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单位(部门)证明。
10.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增加20分投档。该项照顾政策由报名系统在考生报名时自动认定,无需单独申报。
11.报考高中起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申报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本人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并提供本人身份证、退役证书、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后的《2026年各省市成人高考照顾加分申请(审核)表》。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政策加分只取附加分值最高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