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1年,教育部针对网友提问“专升本(非成人高招专升本)毕业后的第一学历是专科还是本科”进行答复。

答复称: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及文件中没有使用“第一学历”这个概念。我们在管理过程中所说“学历”通常指的是个人获得的最高或最后的学历。

实际上,“第一学历”本身就是个伪概念。
据公开数据,目前,我国有高等院校3000余所,其中“985”、“211院校”、“双一流”高校仅有百余所,占比约为0.4%。也就是说,所谓第一学历是“985”或“211”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只是极少部分。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企业招聘时注重第一学历涉嫌就业歧视,侵害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一学历既不是法定概念,也不等同于业务能力,反映的仅仅是应聘者曾经的学习经历和背景。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第一学历进行限制并基于刻板印象对应聘者区别对待,违反了劳动法律规定,侵害了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杨雅云说。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第一学历歧视会产生如同法律规范类似的指引作用、预测作用,影响受歧视群体自我发展与奉献社会的积极性并产生不良价值导向——无论其如何努力也无法消除第一学历的烙印。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甚至造成阶层固化的现象。
然而,在记者采访的多名2024届应届毕业生中,面对这种不平等对待,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这一情况,但他们均选择了“沉默”。原因各种各样:对方没有明示,不能确定是因为第一学历而导致未被录用;只想继续找工作,不想为这事耗费精力耽误求职;不是一家企业存在第一学历歧视,感觉投诉了也不会起啥作用等。
“个体维权困难重重且往往收效甚微,所以不愿意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杨雅云说。
对于第一学历歧视现象屡见不鲜的问题,姚金菊认为,招生规模的扩大是原因之一,大量毕业生涌入就业市场,用人单位特别是“大厂”就有了拣选的余地,设立各种不合理的门槛;此外,用人单位的选取标准、招聘成本、岗位数量、结构优化等因素强化了这种歧视。因为招聘综合考察成本较高,不符合大部分企业追求效率和利益的原则,第一学历就成为方便快捷的筛选条件。
受访专家认为,劳动法律没有明确列举包括第一学历歧视在内的学历歧视,原则性的规定难以应对各种就业歧视现象,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第一学历歧视行为留出了“空子”。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