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提升教育质量,服务社会需求。以下是对该通知的详细解读:
政策导向
落实“十四五”教育规划,推动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
强化规范管理,严控办学风险,杜绝违规招生、虚假宣传等问题。
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专业设置需对接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优先支持新兴领域(如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等)。
质量优先:严控校外教学点数量,实施动态调整机制,淘汰低质专业和教学点。
优化专业结构
新增专业:鼓励增设与新兴产业、民生急需领域相关的专业(如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等)。
淘汰机制:对就业率低、脱离社会需求的专业实行限期整改或撤销。
备案与审批流程
高校需提交专业设置论证报告,明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及师资配备。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教育部备案抽查,确保科学性与规范性。
设置条件与程序
资质审核:教学点须具备固定场所、稳定师资和教学设备,不得与无资质机构合作。
备案制管理:高校新增教学点需向省级教育部门备案,跨省设置须经两地教育部门审批。
动态监管与评估
建立年度检查制度,重点检查招生、教学、考试等环节的规范性。
对存在违规行为或考核不达标的教学点,限期整改或撤销资格。
教学过程规范
落实“线上线下融合”教学,线下面授比例不低于总学时的20%。
加强教材管理,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或校本优质资源。
师资队伍建设
高校需配备专职管理团队,主讲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升继续教育师资的专业能力。
推进平台建设
鼓励高校建设在线教学平台,共享优质课程资源。
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优化学习支持服务。
数据监管透明化
实现招生、学籍、考试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确保数据可追溯。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加强动态监测。
主体责任明确
高校对校外教学点的办学行为负主体责任,需签订协议明确权责。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社会反馈问题。
问责机制
对违规高校采取约谈、限制招生、撤销资质等处罚措施。
结果纳入高校年度考核,与财政拨款、评优评先挂钩。
2024年底前:完成2025年拟招生专业和教学点的申报与审核。
2025年春季学期:全面执行新设专业和教学点的招生工作。
年度检查:2025年秋季启动校外教学点办学质量评估。
该通知体现了教育部对继续教育“严控规模、提升质量”的总体思路,通过优化专业布局、强化过程监管、推动数字化转型,促进继续教育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高校需主动对接社会需求,完善内部管理,确保继续教育成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