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社会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其它校外教育机构中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的人员。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窗口行业服务人员。
3.其他自愿受测人员。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地点:各县区教体局教研部门(语委办)。
2.报名时间:以各县区报名点报名时间为准。
3.收费标准:100元/人
报名请联系: